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招商引入合作企业公告
根据《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37号)、长沙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新开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立项的批复》(长城更组复〔2021〕8号),及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作出的《关于新开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立项的批复》(天发改〔2021〕199号)等立项批复文件,湖南天心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新开铺城市更新项目的招商主体,通过公开招商的形式引进合作方,公告期自2022年
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招商引入合作企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地址:位于天心区赤岭路和新开铺街道,北侧为南二环、西临湘江南路,东至芙蓉南路与新姚北路,南达友谊路,面积为393公顷(约5895亩)。
招商主体:湖南天心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心资产公司”或“招商主体”)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包括土地一级开发投资和二级开发投资,具体投资额以实际投入金额为准。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93公顷(5895亩),拟综合片区控规修改后,预计经营性用地约700亩(参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更新片区城市体检及概念策划》),本项目更新概念方案范围内涉及的各类经营性用地总面积、净用地面积、商住比、容积率、公益性配建等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本项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筹措、自求平衡”的原则,采取“一二三级联动开发”的模式实施。本项目以改造为主导,拆除为辅的方式实施。
招商主体将通过与合作企业成立一家或多家项目合资公司的方式进行城市更新一二三级联动开发,包括土地整理投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二级开发及三级运营等工作。
中选人如为单一一方(具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应视为一方),天心资产公司持有项目合资公司51%的股权;中选人持有项目合资公司49%的股权。如中选人为一方以上的,天心资产公司应为控股股东,且其他任一一方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天心资产公司。
项目合资公司参与本项目所涉经营性用地的公开招拍挂程序并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同时完成经营性用地出让文件中载明的配建义务以及物业自持、产业导入、招商等约定条件。本公告与招商协议不一致的,以招商协议为准。
本项目具体合作范围及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招商协议》(以下简称“《招商协议》”)为准:
(3)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农安小区提质改造及城中村改造等
3、三级市场运营(产业导入、资产运营等)
1.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合作企业(含其控股子公司)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合作企业(含其控股子公司)已开发建设住宅、商业等项目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
4.合作企业或其控股股东2020年总资产不低于1000亿元(以2020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5.合作企业2020年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总资产不低于300亿元(以2020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6.合作企业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
7.合作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以验资报告为准);
8.合作企业或其控股股东须是2021年世界500强企业(以2021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为准);
9.合作企业单家银行授信额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以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书为准,有效期不少于本项目招商截止日后一年);
10.合作企业和其控股股东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或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5家。如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牵头方应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其他联合体成员至少符合以上第1条、第10条要求。
1、竞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亿元整(全部以现金方式进行银行转账,或转账数额不少于4500万元,银行保函数额不多于人民币45500万元)
2、竞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17:00。
3、竞商保证金交纳方式:竞商保证金现金可以银行转账等方式由竞商合作企业(或联合体成员)通过其账户足额支付至以下指定账户,银行保函由竞商合作企业在竞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至领取《招商协议》的地点,递交给招商代理联系人:
收款人:湖南天心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中路支行
4、若竞商合作企业被选取为本项目最终合作企业,竞商保证金将按《招商协议》中相关约定处理。未中选合作企业已支付的竞商保证金在本项目招商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给未中选竞商合作企业。
2、获取《招商协议》方式:按本公告第四条“合作企业引入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申请文件需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招商代理机构获取《招商协议》及《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更新片区城市体检及概念策划》等相关资料,不符合条件的竞商合作企业,招商代理机构将拒绝提供。
3、获取地点: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马栏山社区丽枫酒店后栋)
4、签订时限:竞商合作企业获取《招商协议》后,需在2022年4月12日【17:00】点前完成协议签订事宜并提交至前述领取《招商协议》的地点,《招商协议》须由竞商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按照招商公告要求缴纳竞商保证金并签署《招商协议》的竞商合作企业只有一家的,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响应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后确定为中选合作企业;
2、按照招商公告要求缴纳竞商保证金并签署《招商协议》的竞商合作企业有两家及以上竞商合作企业的,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响应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通过综合评选的方式确定综合评分最高的为本项目中选合作企业,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3、招商文件获取及评选:招商代理机构将向缴纳竞商保证金并签署《招商协议》的竞商合作企业发送招商文件,本项目招商公告挂网截止之日起【30】日内,招商主体将组织完成本项目的招商评选程序。竞商合作企业应按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密封的项目响应文件。
1、招商主体:湖南天心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线、招商代理: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九、发布媒体:《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网》
22-3-29新开铺项目资格申请文件【上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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