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市高新区环联路15号6号的土地及铸造厂房101(变卖)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29日10时至2022年8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长沙市高新区环联路15号6号的土地及铸造厂房101,产权证号:,产权性质:工业,建筑面积:9143.82平方米(厂房)、16771.35平方米(土地),占用情况:无占用。承租情况:无租赁。是否可以看房:是。
详情可下载的评估报告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协议价:¥34,000,000元,变卖预缴款:¥27,200,000元,保证金:¥4,08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本院来函告知,就本次拍卖标的竞买人有如下要求。
使用主体限制为法人单位,自然人不能参与竞拍和使用。
竞买的法人单位所涉产业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向,具体要求请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部门进行咨询。
用地项目需符合高新区工业用地产业规划布局,符合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运营产出、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和规划、环评、建设等管理部门要求。
该用地需就以上事项及项目经济效益进行前置评估和审查,符合园区用地要求且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后才能进行项目用地利用;竞买人须在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两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产运营。
竞买人如需了解该工业用地具体要求,过户要求及其他要求,请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具体咨询。
请竞买人参拍前,务必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联系或自行前往该委咨询,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拍卖标的不能过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文铂
二、竞买人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9:30-16:30);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长沙华熠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线、看样时间待定,如需看样,请至少于拍卖前三日联系。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
5分钟。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法院将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送达至有关财产管理部门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财产管理机构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缓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府支行,账号:,(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2)湘0103执331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
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350号
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长沙市高新区环联路15号6号的土地及铸造厂房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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