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岳麓区:工业用地被指以棚改为名征收开发欢乐城
6月26日上午,在轰隆隆的机器声中,湖南长沙市蜂巢颜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公司)厂区内树木等附着物被锯掉、推倒。三天后,厂区基本被清理完毕。
强制执行前蜂巢公司临近湘江欢乐城大厦厂区一角
强制执行后蜂巢公司临近湘江厂区一角
也是在6月26日这一天,有关棚户区改造被批在执行过程中违规走样及违规审批棚改贷款为此国家开发银行收回审批权限的新闻成为热点并被刷屏。
国家开发银行有关领导介绍,棚户区改造要解决去库存和民生问题,但在执行中走了样,中央对棚改有一定看法,棚改货币化推高了房价,棚改直接房地产化了,就不是棚改了。
此前,一封投诉给新闻媒体的材料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打着棚户区改造的旗号,强征企业工业用地,大搞商业开发,建设湘江欢乐城。
投诉信称,蜂巢公司地处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辖区内,共有土地300余亩,其中工业用地279.52亩、生活住宅区用地20亩左右——这些土地,全部被以棚改的名义予以征收。
6月25日,《法律与生活》记者前往长沙市岳麓区,采访了备受争议的蜂巢公司工业用地被以棚改之名征收有关问题。
蜂巢公司是由1928年建厂的长沙颜料化工厂改制后于2002年7月31日成立的公司。
2008年,长沙市开始实施河西大开发战略。
依据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2009年5月4日发布的59号文件,蜂巢公司等5家企业可以享受自主开发需改变土地用途、土地变性不经招拍挂、土地出让金减半等多项坪塘老工业基地产业退出优惠政策。
据介绍,蜂巢公司依约履行了相关义务,2011年办理土地变性手续时,方知政府已变更原规划。为此,蜂巢公司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279.52亩土地7年未变性,至今仍为工业用地。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于2008年6月成立,于2014年6月更名为湘江新区。
湖南湘江新区位于长沙市湘江西岸,包括岳麓区、望城区和宁乡县部分区域,核心区域为岳麓区岳麓街道等15个街道,望城区喻家坡街道等8个街道以及宁乡县金洲镇,覆盖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国家级园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岳麓科技产业园2个省级园区。
2014年4月24日,岳麓区坪塘片区地块纳入长沙全市棚改范围。
2015年11月9日,岳麓区人民政府为实施坪塘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蜂巢公司地块),发布了第006号征收公告及其补偿方案。
2017年1月24日,甲方——征收单位——长沙市岳麓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岳麓区征收办)与乙方——被征收单位——蜂巢公司、丙方——征收实施单位——坪塘街道办事处,就坪塘棚改项目蜂巢公司厂区地块征收补偿问题,签订《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货币补偿方式)》(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最后一页“被征收人”处,加盖了蜂巢公司公章并有曾建章个人签名。
2018年1月10日,岳麓区征收办登报催告蜂巢公司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腾房义务,此前的2017年12月22日,岳麓区征收办向岳麓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补偿协议》约定的蜂巢公司的搬迁义务。
2018年4月20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做出行政裁定书,准予执行《补偿协议》。
5月2日,岳麓区征收办向岳麓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月12日,经岳麓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岳麓区征收办与蜂巢公司及坪塘街道办事处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了蜂巢公司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自管公房搬迁腾空及交付验收工作和岳麓区征收办支付款项等有关内容。
上述《执行和解协议》中还载明,蜂巢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曾建章”。
6月15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张贴公告,责令被蜂巢颜公司2018年6月19日前腾空房屋(除公房外),并交付岳麓区征收办拆除,到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6月26日,开始对蜂巢公司厂区内建构筑物强制清除。6月28日,厂区基本清理完毕。
上述坪塘棚改项目,位于岳麓区坪塘中心地段,西起坪塘大道,东抵湘江,北临清风南路,南至巡抚路,总占地面积1615亩,需征收2277户棚屋约395000平方米。
坪塘棚改项目由岳麓区人民政府实施征收、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建设。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湘江新区管委会出资50亿元(注册资金)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为驱动的城市综合资源运营与投资商,负责大王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
蜂巢公司厂区位于建设中的湘江欢乐城范围内,欢乐城属于大王山旅游度假区规划中的一部分。
湘江欢乐城建设工地内湘江欢乐城介绍图板
湘江欢乐城是湖南首个世界级特大创新型综合旅游产业项目,占地约1.6平方公里,由欢乐雪域、欢乐水寨、欢乐海洋、欢乐天街和华谊兄弟电影小镇等核心项目组成。
“蜂巢公司房屋和土地被征收,是为了建设湘江欢乐城。”蜂巢公司股东唐朝晖告诉《法律与生活》记者:“发展旅游产业,搞活地方经济,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我们双手赞成。但是,政府要依法行政,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要依法征收和补偿,不能偷梁换柱、移花接木,不能以棚改之名征收工业用地。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要依法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不能助纣为虐,做出不合法的准许执行裁定,给违法行为披上看似合法的外衣。”
征收公告少了“房改房集资房”多了“土地”
2015年11月6日,岳麓区人民政府发布的第011号关于确定坪塘棚改项目(蜂巢公司房改房地块)征收范围的公告载明:征收范围为“蜂巢公司房改房、集资房红线日,岳麓区人民政府发布的第006号征收公告,征收范围少了“房改房、集资房”6个字、多了“土地”2个字,变成了“蜂巢公司土地红线号征收范围公告
2015年11月9日发布的第006号征收公告
“棚改项目征收范围是我们企业房改房、集资房红线范围,这个没啥说的,是对的,符合棚改项目要求。可荒唐的是,三天后,却变成征收我们企业所有的土地了。”唐朝晖告诉《法律与生活》记者,“这不是在玩文字游戏吗?仅3天时间,少了6个字,多了2个字,性质却全变了!”
蜂巢公司生活区土地,是住宅用地,是划拨土地,土地上是房改房、集资房,是职工住宅,产权人是职工个人。
2016年2月6日股东会决议被指虚假
唐朝晖等股东认为,岳麓区征收办、坪塘街道办事处与曾建章签订的《补偿协议》,虽然盖有公司公章,但是,从签订程序,到协议内容,都是违法的。
2016年2月6日《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载明,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坪塘棚改项目蜂巢公司地块征收补偿方案”、“同意与岳麓区征收办签署《补偿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协议”、“一致同意蜂巢公司签署协议并加盖公章”。
这个临时股东会,“会议由曾建章主持”,决议由全体股东“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通过。
唐朝晖介绍,在2011年前后,公司虽然享受“退二进三”政策,但是土地性质却没变性成功,大家为此人心惶惶,2016年6月,又火上浇油,公司营业执照被岳麓区工商局吊销了,公司管理比较混乱,公章被盗后,大家根本没当回事儿,这次坪塘棚改,曾建章凭借手里握有公司公章的便利条件,违法签订《补偿协议》,并由此导致公司的工业用地被以棚改之名征收,严重影响了所有股东的切身合法权益,才不得不发布声明,不得不提起诉讼。
《执行和解协议》中曾建章职务遭质疑
“原法定代表人去世后,一直没选举新的董事长,没确定法定代表人”,唐朝晖对《法律与生活》记者说,“既没召开股东会,也没召开董事会,曾建章是什么时候成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又是怎么成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履行了哪些法律程序?有哪些公司文件和法律文书予以确认?岳麓区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这个《执行和解协议》中的这种表述,岂不是非常荒唐可笑?!签署和解协议之前,难道不需要对《执行和解协议》有关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吗?!”
4月27日,长沙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唐朝晖撤销权纠纷一案。
但是,这些执行异议申请,最终没起到任何作用——2018年6月26日,蜂巢公司厂区还是被控制,地上构建筑物被强制予以清除。
2017年1月24日签订《补偿协议》,在2018年1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则存在以下明显违反法定程序的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以2017年1月24日签订协议的时间为蜂巢公司知晓此事的日期,那么,岳麓区征收办申请强制执行,时隔一年之久,严重违反《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三个月的期限。
基于以上基本事实,唐朝晖等股东认为,岳麓区人民法院受理岳麓区征收办的强制执行申请并做出准许执行的行政裁定书以及后来的强制执行,“明显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枉法裁定、枉法执行,为征收蜂巢公司工业用地的违法行为披上了看似合法的外衣”。
6月25日,《法律与生活》记者向岳麓区委宣传部、岳麓区人民法院提出采访请求并提交了书面采访函,就“三环颜料化工厂200多亩工业用地是否变性用于开发”、“新生水泥厂600亩工业用地中有120亩异地安置变性用于开发40亩异地安置为工业用地继续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属实”、“是否知晓长沙市中院正在审理因《补偿协议》引发的撤销权纠纷案”、“蜂巢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得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工业用地是否属于坪塘棚改范围”、“股东会决议有无实际召开”、“曾建章是否出席并主持了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股东会决议事项是否属实”等涉问题,请求在7月6日或之前书面予以答复。截至《法律与生活》记者发稿时,《法律与生活》杂志社也未收到相关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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