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规程
为进一步落实“招商选资”原则,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根 据长县政办发[2010]7 号文件的要求及我县实际,现拟定招商 引资项目准入工作规程如下: 一、前期洽谈 1、项目选择所在地乡镇(街道)和各专业园区是招商引 资的责任单位,负责开展项目前期洽谈。县商务局、县工业局、 县农业创新示范区和相关部门给予密切配合。 2、做到“八个必知、五个不上会、五个把关” 。 ①投资单位基本情况; ②拟来县投资项目内容; 八个必知: 必知: ③投资项目产业定位及发展方向;④投资强度;⑤投资项目税 收;⑥投资项目安排就业数量;⑦环保情况;⑧投资项目建设 计划。 五个不上会:①投资方没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②项 个不上会: 目所在地党委(党工委) 、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没有 明确意见的;③主管部门没有明确意见的;④前置小组核心单 位多数不同意的,环保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度;⑤没有土 地利用规划的。 五个把关:①发改及主管部门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 把关: 策,是否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进行把关;②环保部门对项目 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进行把关;③规划部门对项目用地是否符合 建设规划进行把关;④税务部门对项目税收预测进行把关;⑤ 国土部门对项目土地利用规划、用地面积进行把关。
二、前置会议初审 前置会议初审 1、项目选择所在地乡镇(街道)和各专业园区对拟引进 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并召开党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填写好 《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前置部门审核表》 ,主要负责人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包括项目可研报告 及投资方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分别交业务主管部门。 2、如需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由乡镇提出申请,县商务 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原则上部门不能单独进行考察, 更不允许搞多头考察。 3、业务主管部门将乡镇申报材料分送至各职能部门,职 能部门给出具体审核意见。 4、业务主管部门综合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填写好《长沙 县招商引资项目前置部门审核汇总表》 ,并出具审定意见,再 将《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前置部门审核汇总表》和项目相关材 料送县商务局汇总。 5、县商务局将汇总材料报经县主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召 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由项目申报单位在前置会 议上进行汇报。前置小组成员单位对所有项目进行集体会审, 项目会审通过后方能安排上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三、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会议 对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通过的项目,由县商务 局负责报请领导召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的准入与 否会审研究,会后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定。对项目的相关优 惠政策,统一由商务局负责提出,法制办把关,相关领导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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