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品墙屋组余家冲土地非法买卖问题
我们是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品墙屋组村民,2013年金龙村村支两委伙同我组组长汤密武、党员李凯璇以上级征收项目为名,在未取得上级政府批准及村民签字的情况下私自将我组余家冲基本农田(80余亩)、山林(50余亩)非法买卖。
2014年召开村民会时,我组村民要求村委出示合同,但村委一直未将合同给村民查看,于是我组村民多次自发组织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却未得到解决。2017年10月,村民自发组织向省国土资源厅递交证据后于2017年12月28日由长沙县国土资源局送来由省国土资源厅转交长沙县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的回复(回复函详见附件资料)。在县国土局的回复中说到:“该地块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开发建设,不涉嫌非法占地即不涉嫌非法买卖”,然而村民在得到回复后要求土地确权村委却至今不能按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办事,不给村民确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规定,针对我村村委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的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属情节特别严重”。以上情况属实,望各位领导深入调查此事,为民作主,还人民群众一个晴朗干净的天空,营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社会。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情况已经移交镇农办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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