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我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公布实施长沙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函》,为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价格体系,促进土地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经研究,县人民政府决定于 2024年11月1日起公布实施长沙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长沙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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