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合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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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合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 2021-06-15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合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意见公示
湖南合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宁乡市道林镇鑫星村金家湾组101号
湖南合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筑节能”)成立于2019年08月06日,位于宁乡市道林镇鑫星村金家湾组101号,主要从事建筑节能产品的安装;建筑节能产品、节能环保设备制造;合筑节能拟投资210万元,在宁乡市道林镇鑫星村金家湾组101号租赁双武机械厂现有厂房,新建湖南合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EPS装饰构件100万米(高层~别墅外墙装饰材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EPS泡沫切割废气、投料、搅拌粉尘、成品晾干废气。EPS泡沫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外排,未被收集的挥发性有机物经机械抽风后车间排放;EPS装饰构件生产投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外排,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机械抽风后车间排放;成品晾干废气中产生的甲醛经机械抽风后车间排放。
2、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后作为砂浆拌料用水重复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作为农田灌溉用水,不外排。
3、声环境: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砂浆混料;废包装物收集后由物质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水性丙烯酸树脂乳液胶桶统一收集后由供货商回收;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区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由供应商更换时自行带走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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