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天顶乡青山村巷子口组3栋整栋(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13日10时至2023年6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天顶乡青山村巷子口组3栋整栋(权证号码:715256872),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507.58平方米,分摊面积:32.82平方米,产权来源:买受,产权产别:私有房产,房屋为独栋,地面上三层,地下室一层。建成时间1999年1月,发证时间2015年10月。占用情况:有占用。承租情况:有租赁。是否可以看房:是。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网络询价:4506465元,起拍价:3605172元,保证金:36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9:30-16:30);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线、
开拍前三天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在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天
与本院联系。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年6月2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3)湘0104执恢536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淘宝账户)。户名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 户银 行:交通银行长沙银盆南路支行
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十一、依照《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
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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