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望城区丁字湾街道金云村兴城社区土地(59524平米)及地上附着物(钢柱)(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止(延时的除外)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湖南旺农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望城区丁字湾街道金云村兴城社区土地(5952.4平米)及地上附着物(钢柱)。该土地属国有出让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登记日期为2013年1月30日。该地东临园区大道、南邻空地、西邻空地、北邻空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水、通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场地未平整。地上有30根钢柱、总重量11.3796吨。土地和地上附着物(钢柱)整体拍卖。
起拍价:3234310元,保证金:35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岳麓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12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潘法官)、(王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5日前与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6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沙市岳麓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河西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湘新星(2016)土估字第0952号土地估价报告,湘新融达评字[2017]第10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69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望城区丁字湾街道金云村兴城社区土地(5952.4平米)及地上附着物(钢柱)
中华人民共和国蕞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主办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网站技术服务电线浏览器,火狐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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