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号(总第67号)
长沙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1季度
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2017年1季度,长沙市审计局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县等4个区县至2017年2月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存量资金统筹使用、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完成情况,共抽查“两供两治”、“两房两棚”等省重点项目2项78个子项目,涉及项目总投资18.76亿元,涉及财政资金8.51亿元;抽查部门单位50个。从审计情况看,各相关区县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审计也发现一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一、有关区县推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一)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完成方面。一是“两供两治”设施建设推进情况,长沙县2014-2016年应完成“两供两治”项目23个,应完成计划投资9.06亿元,实际完成项目21个,完成投资8.52亿元。二是“两房两棚”任务完成情况,2016年长沙市下达长沙县、望城区、天心区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36万套,基本建成任务1.09万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0.35万户,实际完成开工任务1.39万套,基本建成任务1.29万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0.36万户。
(二)存量资金统筹使用方面。2016年岳麓区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多轮专项清理,消化和压缩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规模。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岳麓区共盘活存量资金54385.86万元,对清理出的存量资金进行统筹使用,优先投向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等领域,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
本次审计共抽查了“两供两治”、“两房两棚”等2项民生实事任务的完成情况,涉及长沙县、望城区、天心区项目数量78个,资金17.85亿元。其中:国家资金4.06亿元、省财政资金1.19亿元、市县配套资金3.26亿元,自筹(贷款)9.34亿元。发现问题项目17个,涉及资金0.99亿元。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长沙县2个“两供两治”项目建设任务未按计划完成。
一是1个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未完成。2013年3月,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批准立项,建设内容为新建7万吨/天污水处理系统和提质改造原7万吨/天的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排放全部为A类排放标准,计划投资1.58亿元,计划2016年底前完成。由于土地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该项目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至2016年12月末,建筑主体和部分工艺设备安装已完成,但管道及装饰工程仍在施工。
二是1个垃圾治理项目未完成。2015年,长沙县城市管理局在星沙等5个城区街道办事处新建垃圾站,计划2016年底前新建成垃圾站10座。由于垃圾站建设用地未落实、选址不合理招致社区居民反对等原因,至2016年12月末,已完成垃圾站建设6座,未完成新建垃圾站4座。
2.望城区1个廉租房小区新建房源未及时交付使用。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廉租房小区项目计划总投资1.42亿元,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新建1000套廉租房。工程于2012年10月开工,2014年12月26日主体竣工验收。由于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未完成廉租房分户验收等原因,截止2016年12月底,已支付工程款等1.77亿元,尚未交付使用,大量新建房源闲置浪费,时间长达2年。
3.长沙县未根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量核定服务费。
一是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作为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费。2003年1月,长沙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征收污水处理费,以征收到帐污水处理费的95%作为污水净化中心的运转费用。2003年至2016年,长沙县财政局按2003年县政府决定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给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3个污水处理厂;二是未核定城南污水厂服务费。位于㮾梨镇的城南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6月建成投产运行,长沙县直到2016年7月,才征收该区域内的污水处理费,仍未及时核定城南污水厂服务费。
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截留应缴财政的公租房租金收入35.97万元,从中违规发放津补贴27.80万元。
2013年12月,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高层会议决定,将㮾梨公租房三间管理用房及一间门面房作为工会办公及活动用房,由工会自行管理。该工会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将房屋对外出租给柳某某,截留应缴财政的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租金收入35.97万元,至2016年底利用各种节日以现金、购物卡、物资、加油卡方式发放给本公司员工27.80万元。上述问题已移送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5.天心区部分棚改项目拆迁工程、购买劳务服务未招标,涉及资金4541.36万元,涉嫌利益输送。
一是部分拆除工程未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1320.36万元。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天心区征收办)对部分棚改项目拆除工程未进行招投标,采取签订施工合同的方式,委托湖南景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中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进行拆除,2016年1月至12月,共计支付长沙机床厂等8个棚改项目拆除费用1320.36万元。二是购买劳务服务未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3221万元。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天心区裕南街、新开铺、赤岭路等6个街道办事处针对所辖区域棚改项目与湖南源城劳务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签订征收工作政府购买劳务服务合同,未进行招投标。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已支付湖南源城劳务有限公司等10家劳务公司劳务服务费达3221万元。上述问题已移送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至2016年底,岳麓区财政存量资金总额10378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25689万元,预算周转金5万元,部门预算及财政结转结余68682万元,已收回未使用财政存量资金6704.46万元,其他2700.10万元。2017年1-2月,已盘活存量资金7811.63万元。
审计抽查6个指标项目,涉及存量资金15720.57万元。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对超过2年的存量资金进行统筹,涉及资金60.77万元。如:2013年9月,长沙市安排岳麓区就业专项资金107.97万元,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至2017年2月底,该笔专项资金结余60.77万元,已结转两年以上,应清理未清理。
2.项目实施过程发生调整或进展缓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指标项目2个,存量资金4932.64万元。
一是1个项目未按计划推进。2013年11月,岳麓区财政局根据岳麓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精神与恩瑞集团长沙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拨付产业引导资金4432.64万元,用于引进国际一线日前长沙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恩瑞万豪酒店主体建设。该项目仅在2014年完成方案、施工图设计和部分基础开挖工作,受龙王港河道整治和地铁轨道建设影响需重新调整设计方案,停工至今。长沙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协议,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主体建设,财政资金4432.64万元未及时发挥使用效益。
二是1个项目未落地。2009年4月,岳麓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设公共卫生中心服务大楼,2011年4月,经长沙市发改委批复立项,总用地面积约28亩。因项目建设方案多次变更,2015年12月才完成项目选址,总用地面积调整为57亩。至2016年12月末,公卫大楼项目仅完成立项与土地勘测定界,岳麓区预算安排的前期费用500万元闲置达4年之久。
3.对已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安排,形成资金“二次沉淀”,涉及项目指标177条,存量资金4228.80万元。
至2017年2月末,岳麓区仍有清理出的存量资金4228.80万元未统筹使用。其中:2016年7月从财政专户等中清理出的存量资金1589.47万元,2016年12月从区直部门预算指标结余等中清理出的存量资金2639.33万元。
对于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将持续督促整改并适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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