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
一、拟征收建设项目名称:长沙市2020年第二十一批次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办事处金桂经济合作社(东至先锋路、西至园艺路)(具体面积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沙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21]13号)文件执行。
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沙市市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18〕17号)和《关于实施〈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长资规发〔2019〕77号)执行,如省、市调整相关补偿标准,以省、市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将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拟征收土地进行现状调查,请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有关成员予以配合调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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