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市宁乡市金洲镇龙桥村(金洲国际社区)46栋101室别墅(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时止(延时除外)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一、拍卖标的:长沙市宁乡市金洲镇龙桥村(金洲国际社区)46栋101室别墅(权证号码:714017348),产权面积349.2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特别提示:房屋依现状拍卖,房屋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评估价:250.75万元,起拍价:200.6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生相应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18年1月31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芙蓉支行,账号:,银行联行号:5)。(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房号及执行案号“(2017)湘01执837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均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17:00。展示看样时间:暂定于2018年2月1日14:30-17:00,如需看房请先电话报名并确认。房屋看样预约咨询电话:湖南省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易先生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89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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