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水塘村30亩农田被村官高价出租获取暴利
长沙县万家丽北路新建捞刀河大桥右侧水塘村30亩农田被村官瞿某联合土桥村会计王海双和姚某高价出租并从中获取暴利,(每年8000/亩租入16000/亩租出,租期6年,获利约150万)建设为一个混杂盈利市场,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而它的对面红绿灯处有村民共有10亩荒田却被他们威胁不允许出租否则会喊地痞流氓天天来滋生闹事打杀抢掠,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现好端端的农田被沙石填平,希望有关单位领导严查此事,给附近村民一个良好环境,也给我们村民一个公道,为什么那些贪官可以为谋私利出租农田,而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荒田都要被威胁不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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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镇立即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1、据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查,万家丽北路新建捞刀河大桥右侧属水塘垸村水渡河组、挑水组,两组11户农户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将责任田及水塘流转给长沙征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流转面积共计19.5亩,双方于2014年7月1日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书,流转期限为6年,租金为2000元/亩/年,符合土地流转规定。
2、在土地流转后,我镇国土所于2014年7月5日在国土巡查中,发现该地段有一条水渠安放水泥管20米,修了一条40米的机耕道,工作人员当即现场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已停工,原农田也没有破坏耕作面积和原有水系,可以耕种。
3、你所提到的土桥村并不属我镇辖区内,而我镇水塘垸村也没有“瞿”姓村官,只有一名屈姓村干部,家住水塘垸村水渡河组。经镇纪委调查,并与当事人进行谈话,屈某没有参与土地流转。流转公司长沙征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水塘垸村范家嘴组村民杨国刚,流转土地后,暂未发现转租情况。后期我镇将继续关注,并加强巡查监督,确保流转土地依法依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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