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北山镇明月村集体林地变私人住宅地
我是长沙县北山镇明月村蛇家湾组村民, 强烈控诉个人及多位村民集体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权益,被本村村民彭旭凯非法占有,集体林地变私人住宅基地,私自建楼造房,面积多达3.38亩,且此村民已有大面积的住宅楼,按相关规定,是无权再建多达3.38亩的住宅地。一个多月来,我们不断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情况,向长沙县国土资源局84012355,北山资源局84010149,北山资源局土地证科室84012040等部门反映此事,皆互踢皮球,都说不关自己事。 此村民手持所谓的通过八个部门办下来的林业个人所有证嚣张至极,对村民更是暴力相向。
今日再次书面投诉,请相关部门给予我们一个明确回复:1、此类情况到底归政府哪个部门负责处理?是不是要等到闹出人命才有相关部门重视;2、我们手持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合法权益,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犯!!此证权益有效期到2053年!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变更林权法之前,本应是集体林地为何变个人住宅基地,此村民所谓的通过八个部门办理的证件到底是什么证?林地突变住宅地究竟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符合,请政府部门出具相关书面说明盖章,说明此证合法的相关依据及办理流程,全体村民依葫芦画瓢,办理此证,将其他林地变住宅基地建楼造房养猪种菜。如不合法,那为什么此村民能办得此证?此证又是保障何种权益?
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积极调查,帮助村民保障合法权益!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给长沙县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您好!就您反映的集体林地被个别村民非法占有用于建造住宅楼的问题,我镇已由明月山联村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村干部多次前往现场核实情况,与您及对方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调取相关资料。因此事涉及多户村民利益,业务涉及林业、建设、户政等多条线工作,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我镇将于12月1日召开协调会,邀请争议地块所在的蛇家湾组和王卜塘组的户主代表及争议双方当事人参会。届时,明月山村联村组将与北山自然资源所、北山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等职能部门及明月山村村干部一起全程参与监督与协调。
以上是我单位对诉求的回复,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首先感谢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村干部召开协调会,会议结果已认定此片林地为村民集体所有,个人无权占领。但仍有后续问题未能解决,还请相关部门给予进一步回复:1. 此村民手持的不合法个人林地所有证是如何办理得来?2. 此村民已将此林地开挖,并将开挖的沙石私自贩卖多车,林地被挖2米多深,面积近达1亩。此村民非法贩卖国家土地,私吞利益,此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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