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归还宁乡市老粮仓镇老粮社区细屋组130号房屋产权证原件
我于2006年4月8日与老粮仓政府购买的建房用地,(附,老粮仓农贸市场外侧建房用地协议)于2006年12月15日完成土地审批。我于2006年年底动工修造,原国土所所长聂礼华扣压我的产权证,并放风说是违章建筑,至使后邻居“横子”张连成在聂礼华在老粮仓任所长期间,横子在我的红线图上建浴室、厕所、厨房,使我的房子东面,北面不见天日,在“横子”霸占我房滴水上建房时,我打了110、12345后都被他们说这栋房子是违建为由不了不了之,我在2020年聂礼华调离老粮仓后状告聂礼华和政府,第二天收到一张产权证的复印件,可复印件错误百出,我至今都不能理解,并且国有土地变成了小产权房,不知道是谁给他的权力变更土地产权(附村民建房用地申报表)。这正常不过的土地买卖,手续合理合法,为什么这么多问题,土地是购买政府的土地,房屋是国土部门审批的,为什么不能发给我产权证。房屋已老化,我决定翻新整修,于2023年5月18日动工,又遭到了村霸横子的百般阻拦,并砸掉了我家南面一面墙,损失超过了一万元,我打了4次110,2次12345,政府多次派不同部门领导找横子协商,都被横子吓跑了,“11O”的人在横子面前都是小心奕奕的。我真心希望政府收回我的房子拆了,满足横子的愿望,还我一片宁静。我特此申请上级领导归还我的国有土地产权证。给我一个生存的环境。此致!敬礼!
申请人。罗浩明(1867489XXXX)青寿全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老粮仓镇综合前期参与处理有关问题的矛盾调解中心、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城管中队等部门单位反馈的情况,并经调阅资料、实地察看和当面调解,进行核实处理。
一、关于反映原国土所长聂礼华扣押您的产权证的问题
您于2006年4月购得部分土地使用权,于同年向国土部门提交“村民建房用地申报表”并经审批后建成四空两层房屋一栋,老粮仓镇国土所把您的“村民建房用地申报表”原件扫描并存档,该原件需由国土所存档,并非由您个人保管。
张某成在您家围墙与邻居黄某房屋的中间(属于公共过道)搭建了厕所等建筑,在搭建的时候您反映过此问题。但由于您家原所建厕所也为几户的公共区域(目前厕所的顶棚已拆,但墙体未拆),故后来经过协调,您与邻居黄某、张某等为维系邻里关系,均一直处于默认状态维持现状。
三、关于您反映产权证复印件错误百出的问题
您在留言中反映“收到产权证复印件”“为什么不能发产权证”且“复印件错误百出”系您对相关政策有误解。通过村民建房途径建设的房屋,由建房的村民提交“村民建房用地申报表”并审批后建设,故收到的不是产权证复印件,而是“村民建房用地申报表”复印件。现有一份您的“村民建房用地申报表”原件在国土所存档,您在留言中要求归还国有土地产权证的诉求因该地块系集体用地而无法满足。
四、关于您在翻新整修时遭到张某成阻拦的问题
经调查,2006年原房主青某全建房时即与张某成有矛盾,后您购买该处房屋后继续存在纠纷,老粮仓镇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城管中队等多年来进行了多次调解。老粮仓镇于2023年5月18日、5月22日、5月24日、5月29日、6月5日、6月6日组织纠纷双方进行了6次面对面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矛盾调解只能在双方均接受调解意见的基础上才能达成协议,鉴于双方始终调解不成,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您还有相关疑问,可向老粮仓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邓铭心同志咨询和反映,联系电话。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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