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800万房产贱卖68万元单位职位实名举报泣血全社会关注
我们系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农村能源办下属机构——宁乡县能源技术服务中心12名职工(后附名单和身份证号)。被逼无奈,现向社会实名举报本单位一栋1700多平米的办公大楼(国有资产)遭总经理以68万的低价非法贱卖一事,叩请全社会关注国有资产的流失!
宁乡县能源技术服务中心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属于县人事局。单位原有干职工15人,由于近年调动和退休几人,现有在职职工12人。单位地址位于宁乡县玉潭镇香山巷85号(原67号),经营项目有:宁乡县能源炉具厂、燃气设备经营门市部、建灶工程队、香山酒家等。
因经营不善,单位无法运行,经主管部门宁乡县能源办公室同意,公司“全员放假”,单位当时的总经理邓定洪、副经理谢秋桥和彭国强、会计袁素华4人作为留守管理人员,而单位的经营项目和资产则以租赁形式租给外人经营,至今足有12年。
期间能源中心的租金收入及财务支出,实际全由邓定洪个人统管,且从未向主管部门和干职工公开,包括其余留守人员。
由于单位并未进行改制,能源中心12名职工从2000年起就未发放过生活费,也未为职工上缴医保和公积金。
4年前1700多平房产以68万低价卖出
直至12年后的今年4月,我们得知邓定洪总经理已经退休,去找他移交租房合同,租房的人告诉我们:房子所有权已经不是我们单位了!
我们只好向上级反映情况,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今年5月21日,宁乡县房产局证实,早在4年前的2008年7月14日,总经理邓定洪已经以个人名义将能源中心1700多平米面积的办公大楼以68万元的低价出售,并已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而这一切行为未经能源办领导批准,未经国资委批准,未经全体干职工大会通过。
这栋办公大楼由政府拨款建于1992年,分为一栋5层主楼和3层副楼。其国有资产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可以证明:该办公大楼占地面积1115平方米,建筑用地370平方米,5层建筑建筑面积961.36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815.76平方米,共计1777.12平方米建筑面积(附后)。
这栋房产位于县城老城区中心地位,我们找房产界人士咨询过,现在价值起码在800万元以上。
我们12名在职职工,从2000年起就未发放过生活费,无生活来源,只能无奈地将此情况向各有关部门汇报,请求上级领导主持公道。
我们全体干职工认定邓定洪非法贱卖国有资产,侵吞******。现强烈要求各相关部门调查事实真相,中止非法买卖合同,收回非法变卖的房屋产权,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障能源中心全体干职工的合法权益。
但谁想到,申诉过程一直缓慢,我们向相关部门反映后,公安机关曾传唤邓定洪,但后来有关职能部门在没有对其经济清算和要求其退款的情况下,竟然同意取保候审。
上级部门提出,关于退换房屋一事,先由我们与购买者自行协调,但购房者提出的无理要求让我们实在为难。对方称,我们要回房子也很简单,就是按照目前市场价予以补偿之后,才予以退房。今年9月县纪委召集县公安局、国资委、房产局、能源办领导联席会议,要求房产局追究有关经办人责任并纠正房产过户手续的错误,但至今未果。
无奈的我们现在实名向全社会举报,泣血呼吁大家关注国有资产的流失!关注社会公平与正义!
我们实名向全社会举报邓定洪存在的几点违法行为事实:
1、任职期间帐目不清,特别是“全员放假”期间法人、会计、出纳一个统管,给国有资产私下变卖提供了便利。
2、放假动员会上明确规定单位行政公章由副经理谢秋桥同志保管,已便形成监督机制。而邓在未持有行政公章的情况下,居然以法人的有利条件再私自仿造一枚。方便自己进行违法房产买卖。
3、非法以68万元的低价贱卖价值数百万元的国有资产。而房产局在未经国资委批准的情况下,竟然亦为其办理了变更及过户手续。
4、经理邓定洪将单位财务账目隐藏,不予公开,导致无法清查、审计
华声在线、天涯社区等网站以《宁乡县能源中心总经理私自变卖单位办公大楼》一事进行实名投诉,我办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汇报:
宁乡县能源技术服务中心为宁乡县农村能源办下属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地址位于宁乡县玉潭镇香山巷85号,有固定资产大楼两栋,占地面积1115平方米,建筑用地370平方米,房屋两栋建筑面积1777.12平方米。现值约600万元。原有干职工15人,两人退休,两人调动,现有干职工11人。因市场变化,中心经营管理不善,负债运行,中心于2000年5月被迫全员放假,干职工自谋职业,县能源办为了妥善处理能源技术服务中心的善后工作,明确了四位留守管理人员,经理邓定洪、副经理谢全桥(兼出纳)、彭国强,会计袁素华。负责能源技术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及善后工作。
由于放假前中心经营失利欠个人集资款18.8万元(借款时承诺年息15%),干职工养老保险没有着落,中心职工及留守管委多次找办公室上访,要求帮助解决问题。2004年能源办想尽一切办法筹措45万元放入社保帐户为干职工买养老保险,邓定洪多次请求拿出一部分资金还集资款,能源办出于为干职工养老考虑,未予采纳。
2003年以后,集资款债主找邓定洪催还集资借款频率加大,方法过激,多次向办公室汇报寻求解决办法,我办要求邓定洪从房屋租金中逐年偿还,中心改制资产变现时全额还清。如干职工同意,与改制办协商可能,可启动中心改制,但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由于事业单位改制没有政策,改制办的意见是先征得干职工同意,请编委配合,改变单位性质,由事业改企业,改制可按企业政策办理,由于大部分干职工签字同意,我办着手进行改制相关工作。2004年至2005年能源技术服务中心召开了一系列关于改制的工作会议,部分职工转换身份并同意改制,并出示了9名职工签名同意依法依规依程序的改制报告。后来,当改制工作着手进行之时,大部分干职工又不愿改变身份(事业转企业),向能源办递交了不同意改变单位性质、改变职工身份的报告,因而改制工作搁浅。
2006年以后邓定洪同志出于集资还款的巨大压力(集资款和利息共32万多元),在未经国资局、能源办同意的前提下,未按法定程序,挺而走险,将能源技术服务中心名下的国有资产以68万元进行了处置,对能源办及干职工谎称是出租,据邓说买卖一事通过了服务中心行管会议,而买卖过程干职工并不知情。买方于2008年在房产局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事情暴露后,我办将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召开了能源中心干职工会议,并选举了新的能源中心行政管理班子,将邓定洪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能源办将情况报告了国资局、房产局,能源中心作为群众诉求将有关情况向纪委、政法委、政府办进行了报告。
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县委副书记邓杰平作了重要批示:要求迅速收回国有资产,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先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组织专门班子侦查,对邓定洪采取了强制措施。县纪委召开了专门会议,分三步走收回国有资产。头部步由国资局牵头县能源办、能源中心与买主协商收回,第二步由房产局纠错,第三步由国资局向法院提起诉讼。前段时间经过三次专门会议,三次专门协商,由于价格原因尚未达成协议。目前县纪委向县房产局提出纠错要求,纠错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能源中心干职工将此情况向网上举报以后,能源办组织中心干职工召开会议,选举新的管理班子,着手进行能源中心的善后工作,新的班子成员代表干职工意愿,对工作积极主动,对前一段时间以来,对责任人处理和资产收回进展不快,心存忧虑,故再次上网举报表示不满,想通过扩大影响提高县委政府进一步重视。举报事件发生后,跟帖人数激增,已造成一定影响,能源办迅速召集中心管委人员召开会议,对干职工的疑惑进行了解释,落实了管理班子成员的生活补助,干职工承认了未经允许举报方式有些激进,有些盲目,表示愿意配合纠正。故向县委宣传部进行汇报,请求纠正。
2013-01-17 16:38:54编辑回复0网友237宁乡县农村能源办以前所办企业是那样的红火,可现在呢,一个资产数千万的集体企业经过改制送给了个人,剩下的一个事业单位却也是这样就不明不白的卖了,一群败家子呀。国家就这样被一帮柱虫柱空了,百姓们的心也伤透了。难道就没有公平正义吗!2012-12-17 20:02:370风云雨雪我看了宁乡:800万房产贱卖68万元,单位职位实名举报泣血全社会关注,为什么中国人对法律毫无畏惧?法律不严?非也,不是拿了自动取款机多吐的钱而判无期的吗?严?非也,不是贪了几亿只判有期吗?关健你是谁?我敢打赌这个买卖非同一般,要是我不敢买也不敢卖,我们试目以待2012-12-17 20:21:000风里来雨里往要当官的讲良心讲是蕞不可靠的,要用法律来约束,要用重典来治理,要不然又是一个历史轮回2012-12-18 18:08:580我爱人民我们无数眼睛关注此事的进展2012-12-18 18:12:460123ABcBA实名举一般不会假,政府或主管部门应该出来向社会有个交代2012-12-18 18:19:410快乐人真是我哈哈有这样的牛人,靠山这可靠,我们一起去做政府生意去2012-12-18 18:26:030金满地好红火我听说是当官的买了,难怪这么牛2012-12-19 15:32:190百姓生活怎么过事情到底是怎样的,求线希望宁乡县各政府部门的责任感,关注民生民权,真正为人民做实事!2012-12-20 12:48:130jerry6169希望宁乡县各相关政府部门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按照现有岗位职责来秉公执行!2012-12-20 12:56: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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