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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委托,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拟协议出让地块信息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长沙县经开区龙峰北路以东、观山路以北

  1、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按现状挂牌、现状交地。因用地面积较小且狭长不规则,不宜单独建设,应与周边用地整合。2、该地块引入项目产业类型为工程机械及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以新一代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为特色的电子信息产业、以区块链为核心的数字经济产业、生物技术及生命健康产业等园区主导产业,不得用于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400万元/亩(含土地款),达年产税收不低于40万元/亩,产值不低于800万元/亩。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 自 2025年6月6日起至2025年7月6日截止。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申请。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

  2、意向用地者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批准及证明文件。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信息在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网站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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