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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布5条道路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0日讯 据星沙时报消息 日前,黄花大道(长永高速-新远大路)等五条道路

  长沙县有一批国有土地上房屋将被征收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黄花大道(长永高速-新远大路)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为实施黄花大道(长永高速-新远大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长沙县人民政府拟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已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报长沙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征收范围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黄花大道(长永高速-新远大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具体以土地调查红线(见附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房屋用途。提升园区投资环境,提高路网建设品质,实施黄花大道(长永高速-新远大路)道路工程。

  三、本公告发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四、被征收人应当服从黄花大道(长永高速-新远大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蓝田路(漓湘路-新远大路)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为实施蓝田路(漓湘路-新远大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长沙县人民政府拟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已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报长沙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征收范围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蓝田路(漓湘路-新远大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具体以土地调查红线(见附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房屋用途。提升园区投资环境,提高路网建设品质,实施蓝田路(漓湘路-新远大路)道路工程。

  三、本公告发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四、被征收人应当服从蓝田路(漓湘路-新远大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龙峰大道(雷鸣路-漓湘路)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为实施龙峰大道(雷鸣路-漓湘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长沙县人民政府拟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已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报长沙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征收范围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龙峰大道(雷鸣路-漓湘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具体以土地调查红线(见附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房屋用途。提升园区投资环境,提高路网建设品质,实施龙峰大道(雷鸣路-漓湘路)建设工程。

  三、本公告发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四、被征收人应当服从龙峰大道(雷鸣路-漓湘路)道路工程项目需要,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漓湘东路(长湘路-黄花税务所)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为实施漓湘东路(长湘路-黄花税务所)工程项目建设,长沙县人民政府拟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已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报长沙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征收范围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漓湘东路(长湘路-黄花税务所)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具体以土地调查红线(见附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房屋用途。为加快项目建设,提升投资环境,实施漓湘东路(长湘路-黄花税务所)工程项目。

  三、本公告发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四、被征收人应当服从漓湘东路(长湘路-黄花税务所)工程项目需要,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漓湘东路(黄花税务所-黄花大道)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为实施漓湘东路(黄花税务所-黄花大道)工程项目建设,长沙县人民政府拟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已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报长沙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征收范围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漓湘东路(黄花税务所-黄花大道)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具体以土地调查红线(见附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房屋用途。为加快项目建设,提升投资环境,实施漓湘东路(黄花税务所-黄花大道)工程项目。

  三、本公告发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四、被征收人应当服从漓湘东路(黄花税务所-黄花大道)工程项目需要,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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