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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花明楼金元村委开发商私自买卖集体土地

  长沙县花明楼金元村委开发商私自买卖集体土地

  2012-08-03 09:27:40

  事发地;宁乡花明楼镇金元村。今年七月,花明楼老年公寓落户所属金元村金盆组,由于修路牵涉征收江湖组杉山一带自留山,当时正值农忙季节,金元村村委与开发商在未通知现有自留山山主的情况下,竟然以私了的形势把此项征收费用私自发放给原所谓山主,土改时的老山主后人。土地本是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买卖,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今江湖组大多数山主在受不明黑买卖后,愤不平,地方政府不是了难公司,望相关政府部门及领导帮我们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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