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沙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宁乡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乡县人民政府(2013)045-0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出让方案签批单批准,宁乡县国土资源局拟将该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出让,并授权宁乡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单位:平方米、万元)

  玉潭镇春城北路、新城路、书院路、桂花路合围处

  花明楼镇炭子冲村长韶娄高速公路以西

  宁乡县东一街与琴海路交汇处西南角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宁乡县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宁乡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详细使用手册》和《宁乡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陆宁乡县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2013年08月02日至2013年09月02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挂牌报价时间:2013年08月22日上午8时起至2013年09月02日下午15时止;挂牌地点:宁乡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六、申请人应当在挂牌出让结束前登陆宁乡县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帐号由系统随机生成),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02日上午11时30分。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交地标准:红线范围外通路、通电、通讯,红线范围内完成拆迁安置补偿后的现状土地。

  八、注意事项: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随机保证金帐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竞买人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国土资发(2006)114号及(2010)151号通知要求执行。

  九、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咨询电线(信息中心)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0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