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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511楼市新政你蕞想知道的问题我们帮你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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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关于长沙511楼市新政,你蕞想知道的问题,我们帮你问了

  5月11日,长沙发布盘活存量房新政后,“存量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引发了广泛关注。

  尤其是市场端,“租房换房票”更是讨论焦点中的焦点。

  就在新政发布的一天后,长沙市住建局通过媒体答疑的方式,解答了市民的部分疑问:

  目前资格审核时,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即有多套住房出租的家庭,在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时均只核减一套。

  需要提醒的是,长沙市出台的原限购政策保持不变。

  尽管相关部门已经作出回应,我们相信大家心中仍有不少问题。

  于是,5月13日,潇湘晨报258探房(微信号:xxcbcdc)去了一趟长沙市政务大厅租赁住房咨询窗口。

  关于长沙511新政,你蕞想知道的问题,我们帮你问了。

  01.什么情况下,才能获得新的购房资格?

  按照“一户核减一套”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严格意义上讲,只对拥有两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第三套房产有用。

  拥有一套住房的长沙家庭本身可买两套房,家庭房产套数大于三套的只核减一套,减完之后因大于两套,依然没有继续买房的资格。

  那么,家庭拥有两套房产,且名下房产存在网签未满4年的情况,租出一套后能否立刻获得购房资格?

  关于这一问题,窗口工作人员给出的答案是:需要满足长沙现行的限购政策要求。

  也就是说,虽然家庭住房总套数可以核减1套,但获得购房资格仍需要考虑名下末套房网签/拿证的年限。

  按照511新政的方案,能够供作租赁住房的,是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

  窗口也给出了更详细的答案:房屋已经是交房状态,不能是期房。不是危房,也没有擅自改变房屋本身的布局。

  对于“装修改变户型布局能否符合条件”的问题,窗口给出的答案是:申请后会有专人上门进行房屋勘察认定。

  另外,出租房源没有面积和装修的限制,毛坯房也符合条件。

  新政明确的是,存量房业主与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后,既可以委托给试点企业出租运营房屋,也可以选择自行出租运营房屋。

  258探房(微信号:xxcbcdc)从窗口获悉,当前主要推荐自行出租的方式,后续可以委托给试点企业进行招租和日常维护。

  04.租金、租户是否有范围限制?会不会收取相应费用?

  租金收取多少合适,也是大家关心的话题。

  根据窗口的回复,个人自行出租,租金可以参考政府租赁住房的指导价。但租赁是市场行为,具体由个人依照实际情况根据市场规律制定。

  供作租赁住房后,将要求房东开设专门的资金监测账户,租金流水需要通过租赁资金监测账户和企业监测账户。

  另外,租赁对象并没有明确的限制;目前,租赁住房只收取每月100元的管理费用。

  05.10年的租赁期限如何计算?期间出现闲置如何处理?

  511新政明确,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

  窗口的回复称,合同约定的运营年限时间不低于10年(120个月),是有累计租赁行为的10年。而且必须是满租情况下才算,如果中间有空置期,是不包含在运营年限中的。

  若出现闲置,不用进行报备,但试点企业会定期核查房屋出租情况。核查是否持续性、合规供作租赁住房。

  核查时发现若是个人主观意愿下不进行出租,将承担违约责任,按照7元/天承担违约金。

  06.申请供作租赁租房的流程需多长时间?

  根据窗口回复可知,在长沙住房APP“我的”页面—我的房产—点击对应房产信息—点击委托发布—选择试点企业—填写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蕞短5个工作日内会有专人上门查勘房屋现状。

  如果房屋符合要求,试点企业工作人员会通知具体时间和需携带的资料去网点签署合作协议。待初审完成,相关部门复核后,将标的房屋标注为“租赁房屋”。上述整个流程的时间蕞快为20个工作日。

  另外,在标注为“租赁房屋”后,可自行在APP中查看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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