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关于宁乡县经开区二环东路南侧(创业大道东侧)的工业厂房、土地等(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重要提示:1、买受人逾期缴纳尾款的,按买受人悔拍处理(参见《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一切社会中介机构及拍卖页面链接的贷款、代办等服务机构均与本院无关。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20日10时至2020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湖南利洁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乡县经开区二环东路南侧(创业大道东侧)的 14 套工业厂房、土地、
附属设施、绿化及29台设备。其中主要为14 套工业厂房(其中一套含夹层,共计面积:10453.5㎡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 40095.4㎡)、17 项附属设施、绿化若干,具体详见评估报告。评估价:26482056元。
二、本次拍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进行竞买,须在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
四、拍卖辅助公司咨询电话:湖南鑫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李先生。
展示看样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先生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法律规定的义务主体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头部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尾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五一东路支行,账号:6232 6106 40001315 124),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和竞买标的。
付款后及时向拍卖辅助机构提交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付款凭证各三份,五个工作日后由买受人本人到辅助机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6号海东青大厦A座2907房)领取成交确认书。取得成交确认书后与执行法官约定时间,凭成交确认书及身份证明到法院办理标的物交接的相关手续。
逾期付款的,本院将作悔拍处理(参见《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四条)。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长沙市嘉雨路467号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版权声明:本文由长沙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