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路口镇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湖南凯思力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与长沙县安畅机动车检测中心)项目规划用地的批前公示
我局已受理长沙县路口镇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湖南凯思力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与长沙县安畅机动车检测中心)项目规划用地申请。根据《关于调整湖南凯思力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与长沙县安畅机动车检测中心项目规划用地的请示》及批示,为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投产,拟对项目用地进行调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A-01”地块范围重新划分,重新划分后的地块为“A-01-1、A-01-2、A-01-3、A-01-4、A-01-5”五个地块。其中:“A-01-1”地块性质修改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为长沙县安畅机动车检测项目,净用地面积为10015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建筑限高≤24米;“A-01-2”地块性质修改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净用地面积为11394平方米;“A-01-3”地块性质修改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净用地面积为 19065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建筑限高≤24米;“A-01-4”地块性质修改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为湖南凯思力冷链物流项目,净用地面积为16665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建筑限高≤24 米;“A-01-5”地块性质修改为农林用地(E2),净用地面积为91平方米;
“A-02”防护绿地(G2)地块结合基本农田范围对用地面积进行修改,净用地面积为3201平方米,净用地面积增加16平方米。 规划调整后在下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修改规划方案在我局官网和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如对该规划修改有异议,请利害关系人持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将意见与建议以书面形式反映到我局,公示起始日期:2021年7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如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将意见与建议反映到我局,则视为无异议并默认公示内容。我局将依法依程序审批长沙县路口镇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湖南凯思力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与长沙县安畅机动车检测中心)项目规划用地修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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