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达浒镇一村干部租赁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浏阳达浒镇一村干部租赁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2017-08-06 16:12:05
浏阳市达浒镇麻洲居委会之领导汤才荣,租赁村集体的土地,在国土部门知晓的情况下建成“金城公寓”,并对外发售。当民众举报后,市国土局对其作出1270㎡违建面积的处罚,并作出: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2.对填土未建的部分面积责令限期复垦、复绿。当民众对违建的占地面积提出质疑时,市国土局改口称是当事人后期扩建至4189㎡。然而几年过去了,违建“金城公寓”依旧是在当事人手中高调发售,本该复垦、复绿的土地,却被当事人把它填平改建成一个木材销售场。民众就不解:难道当今还有刑不上士大夫,法不治村干部的规矩。民众也纳闷:国土执监部门从始至终就如此慵懒、暧昧的表现,难道其是与当事人有一腿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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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于2017年8月6日在红网反映浏阳达浒一村干部租赁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一事的信访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达浒镇麻洲社区汤才荣与金坑村村民汤光强于2011年12月份起,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达浒镇长益社区达源组集体土地1270平方米用于建金城公寓小区。我局已于2014年7月31日对其建房占地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浏国土资罚字﹝2014﹞466号),被处罚人于2015年9月9日和2016年3月17日两次将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玖佰柒拾元整缴纳到位。2016年4月22日我局对其非法占用集体土地1307平方米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再次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浏国土资罚字﹝2016﹞264号),并于2017年1月19日向市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被处罚人于2017年2月13日将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柒佰捌拾柒元整缴纳到位。
另外你所反映填平土地建木材销售场一事,沈象华、汤才荣于2013年1月28日与长益居委会下坪组及村民签订了《土地租用协议》,该地块用于临时堆放木材,一直未进行任何非农业建设,该地块土地所有权性质并未发生改变,仍为原村、组集体所有。如你想提前解除《土地租用协议》,可双方协商解决或者依法诉讼解决。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您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信访复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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