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适应浏阳经开区发展的需要,按照“小机构、大服务、高效率、少层次”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就浏阳经开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规定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开发区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浏阳经开区的具体管理规定和改革措施,探索浏阳经开区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2、在浏阳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拟定并组织实施浏阳经开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浏阳经开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3、按照国家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浏阳经开区的统一开发、管理;在浏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负责浏阳经开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浏阳经开区的建设规划,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基建项目,负责浏阳经开区内市政、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4、对浏阳经开区内的企业进行服务、指导、监督和相关管理;审批浏阳经开区内经济技术项目和企业;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合资项目;组织和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的产业化、国际化。
5、指导浏阳经开区内企业的科研、新产品的开发,负责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科技成果鉴定的初审申报工作。
6、按规定处理浏阳经开区涉外事务,管理、指导和协调招商引资、对外经贸合作,负责承办浏阳经开区内的出国任务和出国(境)人员的报批手续。
7、负责浏阳经开区的党群、劳动人事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浏阳经开区的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协调浏阳经开区各企业、驻园机构和周边乡、镇、村组的关系。
8、完成浏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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