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浏阳市××出口烟花制造厂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浏阳市××出口烟花制造厂所有位于浏阳市枨冲镇大元村、三元村、王板桥村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不含土地使用权)。主要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8307.39㎡(大元村、三元村厂区建筑面积5298.95㎡,王板桥村厂区建筑面积3008.44㎡)。
1、位于浏阳市枨冲镇大元村、三元村的建筑物厂房,主要为砖混结构,主要作为烟花制造厂的生产、办公及其配套用房共112栋(套)。评估价2535344元。
2、位于浏阳市枨冲镇大元村、三元村的构筑物,主要有地面、柱廊、防爆墙、当土砖墙、蓄水池等。构筑物评估价1682035元。
3、位于浏阳市枨冲镇大元村、三元村的附属设施,主要有监控摄像头、避雷针、桂花树、罗汉松等,附属设施评估价151339元。
4、位于王板桥村的建筑物,主要为砖混结构,有传达室(1项)、仓库(3项),面积合计3008.44㎡。评估价:1534304元。
5、位于王板桥村的仓库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主要有路面、花坛、水池、台阶、水沟等。构筑物评估价330476元。
6、位于王板桥村的仓库附属设施,主要有摄像头、避雷针、桂花树、不锈钢水塔等,附属设施评估价58633元。以上标的其他情况详见“标的物介绍”栏附件《价格评估报告》。标的评估总价6292131元。
1、由于该标的出口烟花制造厂经过多次改、扩建已无法与《浏阳市住房保障局房屋登记信息表》中的信息与厂区内房屋建筑物一一对应,经申请人双方委托、报委托方批准,由评估公司选定专业测绘结构进行专业测绘按图纸所载面积进行评估。若测量数据与实际数据有差异以产权登记主管部门面积为准。浏阳市××出口烟花制造厂所有位于枨冲镇大元村、三元村厂房证载房屋建筑共157项,登记面积共计9613.49㎡。根据实际测绘结果,厂区内实际建筑物为116项,剩余41项未见。请意向竞买人特别注意,有关过户及办理事项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与拍卖人无关。
2、浏阳市××出口烟花制造厂位于枨冲镇大元村厂房权证登记情况(权证号:浏房权证字第00035947号),产权建筑面积2849.81㎡,共70栋房屋,建成时间为2003年,产权来源为自建,产别为私有房产;发证日期为2004年;该土地性质为租赁,租赁期限分别为30年、50年。
3、浏阳市××出口烟花制造厂位于枨冲镇三元村厂房权证登记情况(权证号:浏房权证字第709004433号),产权建筑面积6763.68㎡,共87套,建成时间为2003年,产权来源为自建,产别为私有房产,发证日期为2009年;其中分摊面积313.08㎡。
二、本次拍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四、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何先生。
展示看样、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展示看样时间:自行前往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头部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尾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账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和竞买标的。
在缴纳成交余款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到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浏阳市环府路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二、依照《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公信价评法字[2018]第22号评估报告,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需通过电脑客户端方可查看或下载评估报告。
司法网拍辅助机构:长沙华熠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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