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神武村长益石料厂林地使用权村民不愿意出租土地开采石矿
我们是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喻家坳乡神武村村民:我们不同意长益石料厂开采,我们也不愿意出租自己的林地,现请求政府为我们做主,石矿开采对我们当地:
事由:请求封停湖南省宁乡市喻家坳乡神武村长益石料厂
一、长益石料厂周边有8个村民小组800多人,石料厂临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户85户(安全红线米有一条乡村公路,北有一条组级公路紧靠石料厂边缘,过往行人车辆多;受影响的粮田约400亩。是居民众多地段,不适合开采石场。
二、水土流失严重,经过十多年的开采,池塘不能正常蓄水,相当一部分水田变旱地,本来可以种二季的农田,现在种一季还不能正常供水,全因缺水。村民饮水也带来严重的困难,昔日四季有水的各家水井在采石时一年有几个月成了干井(本村没有自来水,都是自家打井取饮用水)。
三、环境污染,附近的疏菜、农作物等都落附着层层粉尘,严重影响着村民的健康。?????????????????
四、安全问题:1、飞石伤人事件,使村民生产及出行处于恐惧当中。
2、飞石砸烂房屋,放炮震坏房屋,安全隐患大。
五、以往采石场老板多次请用社会闲散人员殴打村民,受损的村民正当诉求得不到解决。现任开采商准备复工,因村民各项诉求问题得不到解决,村民们前去讨说法,同样使用暴力,用脚踢扫欧正其、欧正清、刘元秀3位老人(在场的村民均可做证)。
六、采石场开了十多年,几经转手。有村民反映:由于周边村民大多极力反对,就发动距离采石厂较远、受到损害相对较小的村民签字用以去办理有关开采手续,经由石料厂对签字的村民以每位200元作为报酬,村民请求政府予以调查。
七、现石料厂“以租代征、改为名租实征”,石料厂名义上是租用,实际上对当地而言是毁灭性开采、根本上无法恢复;对当地村民、对地方上来说是严重破坏了耐以生存的人居环境、失去了我们世代相传的绿水青山。
八、村委未通过村民大会表决、更未经附近当事村民一致同意,而是以个人代替村民当家作主将288亩地卖给石料厂。长益石料厂所批的开采面积仅限原来所挖坑口面积(约70-80亩),那意味着石料厂周边村民的山地将大概两百多亩经由村委租售给了石料厂,村民都一致反对这种没有“红线蓝图、隐藏祸害”的租售方式。村委将村民288亩山地租售给石料厂,最初为317万元,现开采商加价至400多万元,按现行的村民山地租赁价格发放现开采坑口面积仅需100多万元,村委对村民们说法是留在村上做公益基金,这几百万所谓的公益基金将流向何处,全体村民都全然不知。
九、合同不合法要废除,合同主体是神武村民委员会与石料厂,应该是村民小组与长益石料厂。(理由:农村集体土地三级所有,村民管理使用权,组级所有权,村级监督权),而且石料厂三次转卖并未征得村民山主同意。
十、石料厂没有用合理价格征收补偿村民土地,不能依法依规统一征收拆迁安置房屋,同时也没有具体关系到村民的饮用水、农田灌溉、交通改造、安全防护、临近房屋拆迁等问题的系统方案。
长益石料厂于2003年由刘卫贤等几人命名采石,前后三次转手至现在的龙作民等几位合股开采商。曾在2016年因安全事故、厂群关系及有关政策被封停,现又准备复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依照法律也不能开采石厂(注:石料厂属于林地。)
我们均是石料厂周边受害的村民,安全没有保证,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合理诉求得不到处理;开采石料厂表面上为发展地方经济、地域性经济建设物资需要,但就我们当地这种处处粮田、周边村民密集之地是非常不适合开采的,开采无异“干杀鸡取卵、得不偿失”我们全体村民都认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综上所述,请求政府封停长益石料厂。全体村民万分感谢!
你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宁乡市神武村长益石料厂林地使用权村民不愿意出租土地开采石矿》已收悉。长益石料厂是一家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批通过整改重新动工的企业,企业整改动工前与当地组农户就山地租赁标准和涉及范围、房屋补偿标准进行了多次协商,但由于补偿标准和农户要求过于悬殊,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协议。前几天企业在组织排水设备对遗留矿坑的积水进行外排处理,当地组部分群众前来阻工,乡村干部、派出所干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解劝导,最后施工方停止施工,阻工群众离场回家。喻家坳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长益石料厂一事召开专题党政负责人会议,成立专门工作组,召开户主会议,征求群众意见,与村民协商,确保群众权益。目前石料厂已停工,工作组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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